因借款合同纠纷 吉华集团控股股东股份遭拍卖

因借款合同纠纷 吉华集团控股股东股份遭拍卖
2019年12月05日 15:0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5日电(高晓锳)12月4日晚,吉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然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淘宝网发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萧然工贸持有的1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吉华集团公告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然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徐建初、沈素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1.24亿元及利息等,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本案质押物即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1120万股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首位冻结。经与该院协调,该院同意将上述股票移送本院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处分上述财产以清偿债务。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华集团限售流通股1120万股以清偿债务。

  吉华集团表示,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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