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出错、土地被查封 蓝盾科技再遭监管问询

年报出错、土地被查封 蓝盾科技再遭监管问询
2020年05月21日 17:1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1日电(高晓锳)5月21日,蓝盾股份再次收到深交所问询函,针对年报披露错误、未能偿还银行贷款等问题提出问询。

  资料显示,2020年5月5日蓝盾股份第一次收到深交所发出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公司于5月15日披露了回函。

  回函显示,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理解有误,未将中经电商的非油品业务收入拆分至制造贸易业务收入,全部在石油石化业务收入列示,导致石油石化业务收入金额较大。重分类后的2019年度石油石化业务收入金额为8971.20万元,较年报披露的石油石化收入数据差异达3.03亿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再次认真核实年报披露内容是否存在其他错误,并及时披露更正公告。

  年报显示,蓝盾股份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提起诉讼,涉案金额累计1.57亿元。因前述诉讼事项,公司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瑞和路以西、瑞源路以北,土地使用权证为“穗符国用(2013)第050001113号”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天河区法院轮候查封,而公司未对前述情况及时披露。

  回函显示,前述“瑞和路以西、瑞源路以北”的土地是公司募投项目“蓝盾信息安全产业园”建设用地。但前期公告显示,蓝盾信息安全产业园是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之一,项目拟投入金额4.1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1.5亿元,目的是“加快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抢占行业领先地位”,且计划将信息安全产业园应用于云安全运营平台项目、在线安全教育平台项目、移动互联网运营平台项目。

  同时,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披露《关于蓝盾信息安全产业园项目、蓝盾信息西南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延期的公告》,将前述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

  公司未在年报中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说明。对此,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截至目前该项目进展情况,前述土地被查封对募投项目的影响,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未及时予以披露的原因,并说明土地被查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回函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将1.73亿元固定资产转为持有待售的资产,该固定资产为“蓝盾股份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而前期公告显示,建设蓝盾股份信息安全产业基地的原因是“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升级,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并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地安置在产业基地中。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将该产业基地转为待售资产的行为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否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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