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降41%、标的公司两年未实现业绩承诺 东旭光电遭问询

货币资金降41%、标的公司两年未实现业绩承诺 东旭光电遭问询
2020年07月06日 16:1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6日电 (高晓锳)7月6日,东旭光电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针对公司货币资金、商誉计提等问题提出问询。

  年报显示,东旭光电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15.99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了41.44%,其中使用受限的资金余额为107.48亿元,包括79.32亿元为存放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的款项;18.5亿元为使用受限的定期存款;5.79亿元为信用证、票据以及保函保证金;3.87亿元为银行冻结存款。

  另外,年报称由于财务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支取受到限制,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定期存款按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截至目前持有的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存放地、存放类型、使用安排及其测算依据等,进一步说明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的原因。

  同时,详细说明在财务公司79.32亿元存款是否全部为定期存款,并结合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营运资金需求、财务费用负担、经营性现金流等情况,说明公司对财务公司存款的支取安排。

  此外,年报显示,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下称申龙客车)报告期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1.17亿元,未实现相关方已作出的2019年末累计业绩承诺;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明朔科技)报告期实现的税后扣非净利润亏损1294.29万元,未实现相关方已作出的2019年度经营业绩承诺,且明朔科技2018年亦未实现业绩承诺。

  东旭光电报告期对27.13亿元的商誉共计计提了10.10亿元的商誉减值准备,其中有申龙客车、明朔科技等7项为首次计提。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申龙客车和明朔科技的业绩补偿进展或未来的补偿安排,并说明相关方对明朔科技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是否已足额完成。并详细说明各项目对比2018年同期的经营状况变化、所处行业变化等,进一步说明公司报告期对上述项目集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及时性。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6日收盘,东旭光电股价报收2.86元/股,涨幅5.54%,总市值160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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