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员工教客户“巧用”经营贷买房 江苏银保监局:严查

招行员工教客户“巧用”经营贷买房 江苏银保监局:严查
2021年08月04日 21:1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4日电 (魏薇 实习生赵思涵)尽管监管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个别银行从业者仍然顶风作案。8月3日,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栏目在暗访中发现,有银行个贷经理声称,可以通过经营贷的方式筹集资金买房。对此,江苏银保监局副局长丁灿在节目中指出,此举严重不合规。

  个贷经理教客户用“经营贷”买房

  近日,许多购房者向上述栏目反映,江苏一些城市出现银行购房贷款额度收紧的情况,部分银行暂停二手房贷款业务。

  随后的走访调查中,南京银行,上海银行,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均表示,因国家政策原因,二手房贷款业务已经全部暂停,另有部分银行表示二手房业务虽然尚未暂停,但放款时间不确定,等待周期长达2至3个月。

  然而,该栏目记者在暗访过程中还发现,招商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工作人员声称,只要留下联系方式,有房贷经理专门为顾客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上述银行个贷经理表示,该行房贷客户经理并不对外接单,但他可以提供抵押贷服务,即以现有房产作为抵押,以经营贷的方式筹集购房资金,“五六天就能下款了,而且利率还比较低。”

  据了解,个人抵押经营贷款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以担保物做抵押,用于借款人流动资金周转、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曾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监管发声“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消保中心王蓓在节目中回应,通过经营贷筹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购房是不合规的行为。国家明确规定,购房首付款必须是客户的自有资金,招行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禁小微贷和消费贷流入楼市。在受理房贷申请时,会核实首付款来源。

  为何在严格规定下,仍有个贷经理向消费者介绍以经营贷的方式购房?王蓓表示,对于该情况非常重视,会第一时间进行核实。一直以来,招行要求客户经理遵守资金流向的要求,严格把控资金的用途,如果是客户经理存在违规话术的现象,将严惩不贷。

江苏银保监局副局长丁灿指出,以经营贷筹集资金买房的行为属于严重不合规。“这种以经营性贷款之名,行房地产贷款之实,是监管部门命令禁止的。早在今年年初的时候,监管部门就根据数据的分析,就提醒各银行机构要注意这种贷款的变异和违规的事实,要求银行自查自纠。”

  “刚才曝光的问题,到现在还有这样的想法或者操作,实属不当,监管部门将跟进核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丁灿强调,对于已经实施的贷款必须要原路返回,银行要提前收回贷款。

  丁灿在节目中介绍,由于前期住房成交量大,按揭贷款需求需要一个集中释放的过程,银行受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出现房贷额度收紧、下款周期延长的现象。据其了解,目前相关银行在努力做好房贷额度的分配。

  丁灿建议消费者,加强与银行的对接,了解放款的进度。“目前,不存在缴纳加急费就可以提前放款的情况,这个过程可能防止中介误导,谨防消费者上当受骗。”

  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各地银保监局和银保监分局对金融机构开出的罚单中,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炒股、购房以及违规向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是机构领罚的“重灾区”。

  银保监会在近期召开的年中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严格执行“三线四档”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防止银行保险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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