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成都航新70%股权有何必要性?广联航空收关注函

收购成都航新70%股权有何必要性?广联航空收关注函
2021年11月12日 18:2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1月12日电 据深交所网站12日消息,深交所向广联航空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拟购买标的公司成都航新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等情况,并说明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

  据悉,2021年11月10日,广联航空披露《关于拟收购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司与6名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拟以2.80亿元收购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为4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标的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019年6月股东变更为哈尔滨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航空零部件相关业务,2019年12月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2021年1月、2021年10月发生两次股权变更。

  深交所对此要求广联航空补充说明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历次股权变更的背景、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标的公司历任股东、核心管理团队与广联航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联航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深交所还要求广联航空说明标的公司的业务沿革,结合标的公司的具体业务、经营模式、核心竞争力、业务成长性,与广联航空主营业务关联性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告显示,标的公司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总资产为1.02亿元,净资产为1034万元,2020年和2021年前三年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112.03万元、4249.2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68万元、143万元。广联航空报备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显示,标的公司2020年和 2021年前三年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02.79万元、4348.98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广联航空说明三方面问题。

一是补充说明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具体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及毛利率、产能及产能利用率、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构成、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基本情况、并说明主要产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广联航空是否存在重合。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是结合标的公司生产周期、销售信用政策、货款结算周期等情况,补充说明2021年前三年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近一年一期营业收入总和的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是请结合行业发展状况、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构成、评估参数选取、未来盈利预测、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同类并购投资估值水平等补充说明标的公司股权评估的测算过程,评估增值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形成的商誉金额及对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并充分提示风险。请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显示,标的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机厂在四川新都航空产业园的重点配套企业”,“采用了国内领先的24小时全高效自主运行的柔性生产线,生产能力及技术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总投资1亿余元,建成了4+1+1条自动化柔性生产线及精益加工单元,目前建设年产能为5万件航空结构零件;研发能力强大,拥有多项技术专利,员工背景优异、行业经验丰富”。

  对此,深交所要求广联航空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在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情况,补充说明标的公司为主机厂“重点配套企业”,“生产能力及技术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的依据及合理性,核实公告相关表述是否准确、审慎,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截图来源:Wind

  公开信息显示,广联航空主营业务为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二级市场方面,广联航空12日收盘涨停,近5个交易日涨31.63%,现总市值84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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