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重要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康德莱及时任董秘被通报批评

V观财报|重要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康德莱及时任董秘被通报批评
2022年12月09日 18:4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9日电 因重要子公司控制权的相关承诺披露不及时,康德莱及时任董秘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具体来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中,上交所表示,康德莱涉及重要子公司控制权的相关承诺披露不及时。

  具体来看,2022年7月14日,康德莱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称,2019年4月20日,康德莱医械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香港发行上市H股的相关议案。2019年4月20日,为维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除公司以外的康德莱医械其他内资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支持公司向康德莱医械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人选,并承诺不对公司提名的董事提出异议或改选的提议,确保公司在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的整个任期内均能保持过半数董事提名。2019年11月,康德莱医械在香港上市,分拆上市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降为26.79%。

  对此,上交所表示,康德莱未针对上述承诺函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 5月18日才在重组提示性公告中对外披露。

  中新经纬注意到,根据康德莱于2014年6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此外,上交所还称,康德莱重大资产重组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表示,2022年3月18日,康德莱医械召开董事会会议,建议重选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仅提名2名董事,不能继续控制康德莱医械董事会相关决策。5月16日,康德莱医械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发布提示性公告称,康德莱医械的净资产占公司2021 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7.18%,康德莱医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相关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交所指出,康德莱未及时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应决策程序,直至2022年7月29日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重组议案。综上,上交所对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顾佳俊予以通报批评。

  二级市场方面,康德莱股价较上一交易日涨0.45%,报收于15.46元。截至目前,其总市值为68.27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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