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独董提名人声明公告与事实不符 必康退收监管函

V观财报|独董提名人声明公告与事实不符 必康退收监管函
2023年07月14日 09:5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7月14日电 14日,深交所向必康退(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2022年2月21日,必康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田阡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田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2年9月13日。

  田阡被董事会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存在同时在超过5家公司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交并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事实不符;必康退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提名人,未能审慎履行核查义务,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事实不符。

  监管函指出,田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 2.1.1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第 3.5.13条的规定。必康退董事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4 条、第2.1.1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9条、第3.5.13条的规定。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2条的规定,予以公司董事会及田阡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药品的生产及自产品的销售等。

  中新经纬注意到,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月12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中显示,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2日被摘牌。

  此前,2022年7月1日,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必康退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4月29日,必康退披露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7月11日,延安必康的股价最终收于0.62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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