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235家上市公司被“非标”,存在哪些风险?

V观财报|235家上市公司被“非标”,存在哪些风险?
2023年09月22日 16:1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周奕航)近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4月30日,除ST摩登等6家公司外,A股市场共有515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实现盈利的4111家、发生亏损的1047家。整体来看,上市公司较好地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会计处理错误或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235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根据报告,在按期披露年报的5158家上市公司中,有235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37家、保留意见94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04家。

  通常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无保留意见属于标准审计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了适用的编制基础并能够实现公允反映。除此之外,还存在审计机构为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包括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其中,保留意见是指在审计过程中,由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审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对此持有保留意见。至于无法表示意见,则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因审计范围受限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以致对上市公司财报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针对审计受限的情况,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数字化审计与风险管理中心主任崔志娟向中新经纬表示,审计受限既有被审计单位人为干扰或限制,也有影响审计执业的客观因素。经营可持续性问题、控制权问题、内控失效、法律诉讼等都会造成审计受限。此外,也存在注册会计师执业问题,常见于用“受限”代替“错报”的受限情况或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的“非真正受限”的受限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中,风险警示公司扎堆出现。截至9月21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37家公司,均为“披星带帽”的*ST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94家公司,有37家公司为*ST公司。

  以中天金融为例,该公司2022年的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在报告中提及,因中天金融集团存在多个不确定事项,如持续经营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诉讼仲裁事项的不确定性等,且不确定性事件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可能会对财务报告产生累积影响。

  而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后,2023年5月,中天金融变更为*ST中天。期间公司多次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直到6月28日,*ST中天发布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除此之外,包括紫鑫药业、奥园美谷、慧辰股份、新野纺织、红相股份、宋都股份、全筑股份、蓝光发展在内的8家公司,2022年均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并于2023年变更为*ST公司。

  对此,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向中新经纬表示,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出具可能引发退市的非标意见,是比较谨慎的。一般来说,非标准审计意见是结果而不是原因,是公司状况导致了非标的结果。非标准审计意见和ST公司关联的概率可能略大,但不能绝对划等号。

  “但ST公司是具有一定风险的公司,这类公司本身因曾存在影响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意见的情况存在,比如内控问题、公司经营问题、公司治理问题等,因而,这类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性会更大。”崔志娟补充道。

  至于2022年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包括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首航高科,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思创医惠以及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华扬联众等。

  股价方面,截至9月21日收盘,首航高科报收2.85元/股,年初至今跌幅为20.39%;华扬联众21日收盘价为11.5元/股,年初至今跌幅为18.9%。

被“非标”有何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显示,按期披露年报的5158家上市公司中,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错误或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具体而言,在收入方面,上市公司存在未恰当合并合同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未恰当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并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以及未正确判断能否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等问题;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方面,上市公司存在错误计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错误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因政府补助确认的递延收益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等问题。

  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方面,存在错误核算已背书或贴现但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产生的金融负债等问题;在资产减值相关问题方面,存在未及时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等问题;非经常性损益方面,经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未按照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恰当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崔志娟认为,若上市公司因上述原因被出具了非标审计意见,可能会对公司产生四方面影响:一是会影响公司上市,被退市风险警示(*ST)或终止上市。二是对再融资产生影响,包括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债,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债,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三是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或已经实行股权激励的则应终止实施股权计划、不得授予新的权益、终止行使尚未行使的权益。四是不得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外)上市。

  “除此之外,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没有消除或者无法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上市公司不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得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崔志娟补充道。

  而证监会也在报告中表示,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提高对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及时发现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稳妥做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近年来,监管层面强调退市风险公司需对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重点核实并披露,体现了监管机构强化对非标意见监管的决心。”许峰认为,加大对财报非标意见的监管力度,可以进一步提升审计信息的有用性,对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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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罗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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