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朗源股份及董事长等被通报批评:多期财报不准确

V观财报|朗源股份及董事长等被通报批评:多期财报不准确
2024年01月17日 18:2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月17日电 朗源股份及董事长戚永楙等3人17日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深交所网站截图

  深交所网站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2号)和《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号),以及朗源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3年6月2 日披露的《关于对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事项核查的专项说明》,2017年、2018年,朗源股份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存在虚假交易,导致优世联合2018年纳入朗源股份合并报表时虚增资产2512.72万元。

  2018年,优世联合与广东启辰云数据存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辰云)开展设备相关业务,导致虚增应收账款3664.84万元。

  2019年、2020年,优世联合与启辰云、广州市希弥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开展设备相关业务,导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215.86万元,虚增存货2830.67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朗源股份2018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深交所指出,朗源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朗源股份董事长、总经理戚永楙,财务总监张丽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朗源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朗源股份时任总经理张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 条的规定,对朗源股份2018年、2019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条、第12.6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戚永楙,财务总监张丽娜,时任总经理张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朗源股份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加工业务,主要的产品有葡萄干、松子及松子仁、苹果等。公司鲜果业务目前仍是以出口为主,主要出口到东南亚、南亚、中东等地区。该公司已与洽洽食品、三只松鼠、桃李面包、徐福记、美珍香、青岛沃隆、天虹果仁、盼盼食品、维维食品、旺旺食品、知味轩、凯利来、湖南大麦等休闲零食品牌及烘焙企业达成合作,成为星巴克、COSTA等品牌的供应商。另外,该公司有少量数据中心及智慧城市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贵美、戚永楙母子。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朗源股份营收1.42亿元,同比下降2.28%;归母净利润亏损1702.70万元,亏损同比扩大7.22%。

  二级市场上,朗源股份17日收跌0.89%报5.59元,公司最新市值26.32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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