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万业企业股东超限减持被通报批评

V观财报|万业企业股东超限减持被通报批评
2024年02月23日 17:5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23日电 据上交所网站23日公告,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林万业)被通报批评。

上交所公告截图

  上交所指出,三林万业是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业企业)股东。

  经查明,2020年6月10日前,三林万业持有1.09亿股万业企业股份,占万业企业总股本13.53%。2020年6月10日至2023年10月6日,三林万业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而被动增加股份,累计减少所持股份3494.66万股、占万业企业总股本的5.57%。

  其中,2020年6月10日,三林万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04.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8%;2020年7月28日,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三林万业所持股份被动增加2119.97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10月6日,三林万业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5313.64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2%。

期间,三林万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减少数量已于2023年7月11日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但其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交易,也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继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后,三林万业持股数量占万业企业总股本的7.96%。直至2024年1月6日,三林万业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年1月23日,公司披露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承诺购回的公告显示,三林万业承诺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尽快购回超过5%权益变动时未及时公告减持的0.57%公司股份,在购回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将相关收益全部上缴归公司所有。

  综上,上交所认为,三林万业作为万业企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未按规定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及时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3.4.1条、第3.4.2条等有关规定。

  此外,鉴于三林万业已承诺将购回超比例减持股份并上缴相关收益,可予以酌情考虑。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规定,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万业企业股东三林万业予以通报批评。

  万业企业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1991年,并于1993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近年来,公司在控股股东浦科投资的带领下,通过“外延并购+产业整合”双轮驱动,陆续收购了凯世通和Compart Systems,成立了嘉芯半导体,持续加大集成电路在公司整体业务中的比重。

  1月31日,万业企业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亿元到1.8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44亿元到3.04亿元,同比下降57.50%到71.67%。

  二级市场上,2月23日,万业企业全天震荡,收涨0.15%报12.93元,最新市值120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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