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飞利信定期报告信披不准确收监管函

V观财报|飞利信定期报告信披不准确收监管函
2024年03月22日 15:4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22日电 22日,飞利信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飞利信公告

  监管函指出,根据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华、曹忻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飞利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2019年至2022年年报中未正确核算、列报和披露上海同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宝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海盈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检测场受托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义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是2018年至2020年年报中未正确列报和披露对北京飞利信泽渊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渊基金)的投资。2018年母公司单体报表中对泽渊基金的投资成本未按认缴义务进行披露。2020年母公司单体报表中进行了更正,但未追溯调整母公司单体报表的期初余额和比较报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二条的规定。

  监管函指出,飞利信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杨振华作为飞利信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忻军作为飞利信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请飞利信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前,针对上述事项,北京证监局已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华、曹忻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信息显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并于2012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以智能会议系统第一股成功上市。目前,飞利信已形成智慧城市、智能会议、大数据和互联网教育四大业务版块。

  截至3月22日收盘,飞利信报3.39元/股,总市值49亿元。(中新经纬APP)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