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华是科技信披不及时收监管函、警示函

V观财报|华是科技信披不及时收监管函、警示函
2024年03月22日 19:3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22日电 22日,深交所对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是科技”)下发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指出,华是科技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叶建标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自2024年1月19日起被实施留置。华是科技于同日得知上述事项。

  深交所表示,华是科技未及时披露叶建标被立案调查、实施留置的情况,迟至2024年3月14日方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2.5条第一款第(九)项、第(十)项的有关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华是科技22日盘后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来源:公司公告

  浙江证监局表示,华是科技在知悉叶建标被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长俞永方、董事会秘书叶海珍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是科技、俞永方、叶海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华是科技3月14日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东阳市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叶建标被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

  华是科技表示,叶建标在留置期间暂时无法履行董事、总经理职责,公司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目前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日常经营管理由高管团队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立案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资料显示,华是科技是一家致力于为智慧城市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建筑等智慧城市细分领域客户提供项目设计、信息系统开发、软硬件采购、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业绩方面,华是科技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93亿元,同比下降16.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61万元,同比下降30.08%。

  二级市场上,华是科技22日收跌1.70%报28.28元/股,总市值32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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