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一营业部被警示:对投资者收益作出承诺等

光大证券一营业部被警示:对投资者收益作出承诺等
2024年03月26日 21:2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26日电 3月26日,宁夏证监局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证券营业部以及王云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来源:宁夏证监局网站

  经查,该营业部从业人员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期间,存在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测评答案、对投资者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委托他人招揽客户、私自销售非公司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以及王云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宁夏证监局表示,上述营业部应加强合规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切实防范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之一。光大证券先后于2009年8月18日和2016年8月1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一家A+H股上市券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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