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红相及时任董事长等被公开谴责

V观财报|*ST红相及时任董事长等被公开谴责
2024年04月08日 12:1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8日电 深交所4月8日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红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表示,根据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查明的事实,*ST红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2017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红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红相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卧龙,2023年12月*ST红相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涵普)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二是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公告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ST红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的相关公告,涉及*ST红相2017年至2019年6月期间的财务数据。根据前述关于*ST红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事实,*ST红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公告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三是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2020年4月28日,*ST红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20年4月29日,*ST红相披露经修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2020年8月13日,*ST红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0年10月13日,*ST红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本所受理。2021年2月5日,*ST红相发布公告,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ST红相本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9月。根据前述关于*ST红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事实,*ST红相公告的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ST红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ST红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全面负责*ST红相管理工作,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造假行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ST红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红相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知悉并组织、参与造假行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ST红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红相时任监事、物资采购部经理吴章坤,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ST红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红相财务总监廖雪林,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勤勉尽责,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ST红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红相时任物流总监马露萍,知悉、参与造假行为,对*ST红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红相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喜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ST红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红相时任董事、合肥星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青,应当知悉公司造假行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红相副总经理、浙江涵普董事长陈水明,应当知悉公司造假行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红相子公司成都鼎屹总经理吕坚,参与造假行为,对*ST红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对*ST红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如下处分:

  对杨成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何东武给予公开认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上述人员,自深交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ST红相、杨成、何东武、吴章坤、廖雪林、马露萍、李喜娇、张青、陈水明、吕坚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外,同样因为上述违规行为,深交所4月8日还对吴志阳、杨力、吴剑波、方亮、陈耀高、李文斐、魏荣毅、李成、丁兴号、杨翼飞、汤金木、方育阳、唐炎钊等*ST红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发监管函。

  据公开资料,*ST红相主要从事电力检测及电力设备、铁路与轨道交通牵引供电装备、军工电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业绩方面,*ST红相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6000.00万元至71000.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6545.32万元。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4月8日发稿,*ST红相涨5.83%报4.36元/股,年内累跌34.93%,总市值17亿元。(中新经纬APP)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