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3月28日电 富满微28日盘后公告,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景裕、财务负责人罗琼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称,经查,富满微存在存货减值计提不准确、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及时不审慎、个别会计科目列报不规范、募集资金变更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部分合同签署不规范等问题,其中会计核算问题导致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富满微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景裕、财务负责人罗琼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相关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景裕、罗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此,富满微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富满微还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方面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富满微官网介绍,富满微是一家集成电路综合方案提供商,集团公司目前拥有多家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并于2017年7月5日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1月17日,富满微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40亿元–2.60亿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3.41亿元,预计减亏29.69%-23.83%。
二级市场上,3月28日,富满微震荡下行,收跌2.11%报31.58元,最新市值69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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