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重大!散户告康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开庭,将载入中国证券史

意义重大!散户告康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开庭,将载入中国证券史
2021年07月28日 15:10 大猫财经Pro猫哥

去年12月31日,11名自然人散户一纸诉状,将康美药业告上了法庭,就该公司及21名高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请求法庭判决赔偿投资损失40余万元。

7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诉讼案件。

2018年,康美药业金融诈骗案也曾震惊整个A股市场,造假金额高达360多亿,创A股历史记录,波及数万股民,77家相关药企受到影响。

证监会经调查后在去年做出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利润、货币资金,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是长期有组织的财务造假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但是就算如此严厉的定性措辞,在过去也不过就是让康美得到警告,缴纳最多60万元的罚款,实控人夫妇和几名主要高管罚几十万,再禁入证券市场。

不过对散户而言,苦于维权无门,自己因财务造假而受到的损失只能白白认栽。

因为单个散户投资人很难在和一家数十亿数百亿的上市公司的长期较量中讨到好处,在实际操作中,散户股民们想发现并举证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也很难拿到直接的财务证据。

不过在未来,这个情况恐怕会有所改善。

根据去年年初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新增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的规定,投资者在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且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情况下,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且代替所有受损害的投资人维权。

因此,在有投资者保护机构介入后,散户将可以不再各自为战,只需要做个诉讼权利登记,然后等待结果。在结案后,除了参与诉讼的投资人,所有符合因康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人,都可以在康美败诉后获得合理的相应赔偿。

考虑到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对证券投资者维权意义重大,此案件值得载入中国证券市场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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