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 | 盘江股份高管黄廷海买卖股票违规 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A股 | 盘江股份高管黄廷海买卖股票违规 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019年07月18日 20:31 挖贝新三板

文 | 挖贝网 陈姗

近日,上市公司盘江股份(600395)副总经理黄廷海被上交所下发经委处分决定书。主要原因是,黄廷海买卖公司股票存在违规行为。

据了解,作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黄廷海在任期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累计买入该公司股票26次,共59000股,约474310元,卖出19次,累计56900股,总计473495元,经核实,黄延海目前持有2100股,公告显示,已主动将所持股票收益13276元上缴公司。作为高管,买进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其卖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的行为违返了《公司法》,其公司规定在任期间每年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

另外,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披露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经核实,黄廷海在2017年1月18日前10日内累计买入2000股,卖出1000股;在2017年4月22日前30日内累计买入4000股公司股票;在2017年8月25日前30日内累计买入24,000股,累计卖出31900股。其行为构成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违规行为。

此外,黄廷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告披露减持计划。直至2018年5月25日才就前述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上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高管副总经理黄廷海予以公开谴责。同时,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盘江股份是贵州省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为江南地区最大的精煤生产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原煤开采、洗选精煤、特殊加工煤、焦炭的销售、煤炭附产品的深加工等。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