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伊琍“卷入”7亿诈骗案 范冰冰汪涵等也曾踩中“代言雷”

马伊琍“卷入”7亿诈骗案 范冰冰汪涵等也曾踩中“代言雷”
2021年05月17日 23:15 雷达财经

“近日,我方工作人员接到上海刑侦总队通知,告知我方演员马伊琍女士代言品牌茶芝兰因涉及违法犯罪,正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央视财经的一则报道,揭示了马伊琍所代言的奶茶品牌——茶芝兰一场涉案7亿元的骗局。

先以“全方位配套服务”为承诺吸引加盟商交款入局,并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营造生意火爆假象,最后放任客户因门店冷清关停歇业,目前9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5日,微博话题#马伊琍道歉#登顶热搜,马伊琍与其工作室均发文向受骗消费者、加盟商表示歉意,然而对此,许多网友并不买账,“一个道歉就够了吗?”雷达财经梳理发现,从保健食品、厨卫用具到P2P平台,明星代言的产品屡屡踩雷,但道歉过后,无良商家“割韭菜”的案例仍层出不穷。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对雷达财经表示,从《广告法》的角度来看,明星代言的产品暴雷后,明星自身主要承担的应是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目前判断公众人物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主要看其主观上是否明知或应知。受损的消费者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广告代言人承担相应责任。

茶芝兰曾被曝雇人排队充场,涉案金额超7亿

据央视财经报道,2020年5月,上海市民高女士受某网站广告吸引,试图加盟某知名奶茶品牌创业,而后,客服以该品牌加盟名额已满为由,转而推荐了一个名为“茶芝兰”的奶茶品牌,并表示“茶芝兰”是与该知名品牌同属一个集团的第三代品牌,还邀请高女士实地考察。

然而,高女士在签订协议并支付10万元的加盟费后却发现,公司原先承诺的全方位配套服务并未兑现,自己的加盟店也在3个月后因生意惨淡停业。

无独有偶,上海市民的王先生的境遇与高女士如出一辙,其也是在支付高额加盟费后,未得到公司承诺的服务,最终相关店铺因生意惨淡停业。

2020年12月,上海警方依托数据分析,发现大量奶茶店铺加盟商户“异常关停”的风险,可能涉嫌经济犯罪,遂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并于2021年3月23日将以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一网打尽。

经查,金某、王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成立某餐饮公司,在未经权利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搭建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设计发布带有“品牌加盟”字样的招商广告。随后,收购或注册50余个奶茶品牌,通过设计宣传话术,安排话务员对外推销加盟业务。“茶芝兰”正是该团伙50多个“马甲”奶茶品牌之一。

此外,犯罪团伙还以每人每日40元到8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人员“充场”,制造店面火爆供不应求的假象蒙骗加盟商。

据媒体暗访报道,2020年11月,在上海本地的一些兼职群中,开始陆续出现多位“领队”以“群演暖场”为名招募兼职者到茶芝兰奶茶店排队。兼职者们到场后,要先后完成签到、拍合影、买奶茶等任务,整体时长约4个小时,其中有约30分钟的时间聚集在奶茶店门口“不消费,只摆拍”。活动最后,每名兼职者可免费获得一杯18元以下的奶茶外加40元“充场费”。

而时间、地点、人数要求近乎一样的人民广场附近“群演暖场”兼职,则持续了至少21天,每天分上下午两场。

彼时据茶芝兰负责招商的项目负责人所述,每家店的营业数据没有低于1万元的,人民广场分店一天的营业数据在13000到15000元,而其向加盟者所发的排队视频中,排队者人流的分布,与此前暗访时记者的亲身体验一模一样。

在加盟商缴纳加盟费后,犯罪团伙还会通过拖延门店选址时间、翻看地图随机选址、抬高装修采购报价、供应原料以次充好等方式消极履约,直接导致大量加盟店经营惨淡甚至关门停业,有的加盟店每月营业额仅有几千元,远不足以冲抵运营成本。为逃避追责,犯罪团伙还频繁更换公司、品牌和收款账户。

最终,这场涉案金额超7亿元的诈骗案被上海警方成功侦破,90余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相关虚假招商网站也均被捣毁。

马伊琍致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显示,茶芝兰的商标最早由上海味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申请,2014年8月通过注册,为第29类食品类及第43类餐饮住宿类商标。

另据天眼查,上海味湘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200万元,2021年3月曾因虚假宣传被上海市松江区市监局罚款2万元。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汪涛,其子公司山东中佰餐饮有限公司拥有“茶芝兰”第29类别的特许加盟经营资质。

上海味湘负责售后运营的徐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海味湘与本次被查的犯罪团伙是合作关系,在警方带走调查的人中,有两人是公司的高管,还在配合调查没有出来。据内部人士透露,上海味湘与涉案团伙的合作,按约定,双方获得收益的分成是团伙获75%-80%,上海味湘得20%-25%。

此外徐先生指出,茶芝兰招商时间是在2020年11月,此前并未启动,早于这个时间的加盟案例与茶芝兰无关,且公司并没有90余人被抓,现在还在等待结果。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0年11月前后,曾涌现出多篇关于茶芝兰加盟优势的报道,其中还曾把茶芝兰描述为与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湘茶集团强强联手,“74个优质茶园基地,50万亩茶田”、“拥有7年发展历程”。

而在茶芝兰所有的宣发中,与马伊琍的合作无疑是品牌宣传的重点。“茶芝兰这次请来了影视行业的著名演员马伊琍女士作为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再一次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现在茶芝兰在行业里是一个非常受关注的投资项目。”

在茶芝兰的实体店中,亦有马伊琍的立牌、宣传图等为品牌的信用背书。

对此,马伊琍工作室在接到上海刑侦总队通知后立即发出声明称,“已于第一时间向该品牌提出解约通知,并积极配合刑侦工作,提供线索及信息。如有其他受骗加盟商尚未维权,亦可私信马伊琍工作室,我方将尽全力协助维权。”

马伊琍本人也回复了这一声明称,在今后相关工作中必须更为严谨,合作前细致核查,合作中积极监督。而#马伊琍道歉#的微博话题,截至发稿阅读量已超8.9亿。

明星代言踩雷屡见不鲜

“虽然每每代言产品出事之后,明星们都强调要更加审慎严谨,但现实中明明有坑,前有明星翻车,后有来者跟进的事情并不少见。”对于马伊琍代言翻车一事,半月谈微信公众号评论道。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从保健食品、厨卫用具到P2P平台,明星代言的产品可谓遍及普通人生活的各个领域,但也正是因为代言的“无孔不入”,才导致了其“遍地踩雷”的现状。

2004年,葛优代言亿霖集团的广告登上央视后火遍全国,“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语一度让亿霖集团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林业公司。但三年后,亿霖却被北京警方认定为“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达16.8亿。

同样在2007年被“抓包”的骗局还有赵本山代言的蚁力神以及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两项产品都自称是保健产品,但前者涉非法集资,案件金额超百亿,创始人被判无期徒刑;后者则遭到“315晚会”的点名,很快就从市场上销声匿迹。

除此之外,陷入诈骗、欺瞒消费者风波的品牌还包括:邓婕代言的三鹿奶粉;张铁林、范伟、王刚代言的“u88、3158、28”招商三家招商网站;王宝强代言的河南绿业电脑学校石家庄分校;范冰冰、谢娜、黄圣依等明星代言的绿瘦公司相关产品;成龙代言的北方汽修学校;孙俪代言的欧派家居等。

如果说上述产品还仅停留在传统领域的话,那么叠加互联网属性的金融产品,就更加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2020年5月,有投资人爆料称,互联网金融品牌爱钱进到期不退钱。两个月后,爱钱进暴雷成为市场焦点,超过10万人被骗超百亿元,9月底,北京市公安局对爱钱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爱钱进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21日,平台借贷余额本金近190亿元,借贷余额利息为14.69亿元,逾期金额82.65亿元,逾期笔数超42万笔,其中逾期90天以上金额71.19亿元,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

暴雷期间,爱钱进三任代言人汪涵、刘国梁和雷佳音因此遭到网友群嘲,众多受害者表示,“正是看了汪涵、刘国梁的代言,才相信理财,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被骗。”一度,微博话题#汪涵被催债#顶上热搜。

另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与明星合作、代言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有网信(先锋)理财、三三集团、e租宝等14家,涉及明星至少28人,暴雷金额超2000亿元。

也因此,在此次马伊琍代言奶茶店“翻车”后,有网友高呼,“建议立法:明星代言某品牌产品等同于参与该产品的销售环节,出现问题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明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明星代言产品暴雷的问题,律师闫创认为,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判断公众人物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主要看其主观上是否明知或者应知,是否对产品了解使用,以及对代言的产品尽到了形式审查义务。

闫创表示,公众人物代言产品前,首先应对产品及其生产厂家进行详细的了解。比如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认证标准,是否享有注册商标,是否有质量检测报告,广告语是否涉及虚假宣传等。

据《广告法》,若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而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此外,《广告法》还规定,虚假广告如果造成消费者损害,在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为虚假但仍作推荐、证明的情况下,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闫创也坦言,明星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除了正常维权,并没有其他更好的途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广告主和广告代言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通过市监局进行协商调解或者要求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要求办案机关公正妥善处理。”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表示,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都对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有所限制,这些规定应当引起艺人方的重视。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亦指出,作为公众人物,不能只以金钱或者利益为目的,一定要在获得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做代言。作为消费者,应该具备权利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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