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454.5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72.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2.30万股,回购金额1,441.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1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81,802.38元,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8,180.2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72,733,304.89元,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0.00元,再减去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的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356,927.0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按照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490.07万股后,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518,029.3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4,996.23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经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80,480,332.3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3.64%,低于30%。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匹配性

得益于我国强大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多样化电商平台以及完善的物流网络,电商市场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带动下游快递需求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快递行业也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电商产品价格及大众消费需求影响,快递行业增速以及价格可能存在波动风险,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2024年,随着公司单量规模增长以及产能利用率居于高位,公司将继续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充重要中心节点的产能供给,推动公司产能吞吐能力再上新台阶,预计2024年资本开支总额20亿元以上,公司常态产能吞吐能力有望在年内提升至日均7,500万单以上。

因此,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及上游需求变化、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发展状况,为更好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产能提升等资本开支项目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更好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单独说明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未来,公司会继续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持练好内功、投入基础建设、向技术要红利、突破时效壁垒、保持末端稳定、丰富差异化服务产品,继续提升用户体验,将公司打造成中国体验领先的经济型快递品牌,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的广大投资者。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年全年经营业绩、相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及经营利润实现情况等因素,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较大的说明

1、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司管理层对部分客户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其减值迹象较为明显,因此,公司对该部分客户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除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787.35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随着快递行业整体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公司业务多元化的现状,公司综合考虑资产适用性、利用率以及损耗等因素,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50.12万元。

三、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37.47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3,119.65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3.26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113.2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相关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10日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王文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永彦先生,独立董事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及李路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梁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5月8日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24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

(三)投资品种: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四)投资金额:公司拟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理财性投资,上述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五)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情况: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二、审议程序

1、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2、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理财性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

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Ali CN”)拟以每股0.62美元的价格购买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以下简称“菜鸟”)所有少数股东持有的股份,总对价最高可达37.5亿美元。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境外子公司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申通”)拟将其持有的菜鸟114,094,165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0.74%)以每股0.62美元的价格转让给Ali CN,转让价格为70,738,382.30美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并拟与Ali CN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和Election Form(选择表格),同时拟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本次放弃权利”,经过初步测算本次放弃权利涉及金额最高约2,997.84万美元,与本次股权转让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加坡申通不再持有菜鸟的股权。

2、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菜鸟、Ali CN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集团”)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菜鸟、Ali CN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Ali CN之间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2、企业类型:英属维京群岛商业公司

3、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4、股权结构:阿里集团持股100%;Ali CN的实际控制人为阿里集团。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个月(未经审计,财政年度截至3月31日止),Ali CN营业收入0元,净亏损0.1万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657,070.77万美元。

6、关联关系说明: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Ali CN均为阿里集团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Ali C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至本公告日,Ali 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

2、企业类型:获豁免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4、法定股本:50,000美元

5、注册地址: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10240 Grand Cayman, KY1-1002 Cayman Islands

6、主营业务:菜鸟主要为中国及世界各地的商家及品牌、电商平台及消费者提供服务提供一系列创新的物流解决方案,业务涵盖三大板块包括国际物流、国内物流和科技及其他服务。其中,国际业务涵盖国际快递、国际供应链、海外本地服务,通过“全球10日达”、“全球5日达”等颠覆性解决方案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国内物流业务,菜鸟帮助品牌和商家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应对全渠道的供应链复杂难题,此外菜鸟也面向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品质快递配送服务。科技及其他服务板块,菜鸟提供包括物流科技等增值类服务。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权结构

注:其他股东指其他单个持股主体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

8、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1: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均无法对菜鸟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注2:菜鸟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财政年度截至3月31日止,2023年财政年度指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

9、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新加坡申通持有的菜鸟114,094,165股普通股,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10、截至本公告日,菜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资产评估采取报表分析法和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考虑到市场法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因此本报告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50,022.00万元,与账面价值49,205.70万元相比评估增值为816.30万元,增值率1.66%。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已经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加坡申通和Ali CN拟签署英文版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购买协议》”),《股份购买协议》的适用法律为中国香港法律。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阅读,以下为拟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中文译本中的主要条款总结。

(1)协议双方

出让方: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受让方: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2)股权转让和对价

出让方将其持有的菜鸟114,094,165股普通股以每股0.62美元的价格转让给Ali CN,Ali CN同意购买该等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7,073.84万美元。

(3)交割日

本次股权转让应于交割先决条件均满足或被豁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日期交割,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交割之日为“交割日”。

(4)价款支付安排

交割日,受让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以电汇方式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90%,即6,366.45万美元(以下简称“交割付款金额”),剩余10%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代扣代缴税款,按照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金额代缴税款后,剩余部分(如有)退还给出让方。

(5)交割先决条件

1)出让方在协议中的陈述保证截止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均真实、准确,涉及特定日期的陈述保证截止该特定日期真实、准确;

2)出让方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让方应于交割日及之前履行的义务;

3)不存在任何有效的法律或政府命令,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使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交割不合法。

(6)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本次放弃权利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加坡申通放弃优先购买权,拟签署英文版Election Form(选择表格)(以下简称“《选择表格》”),不涉及与Ali CN或其他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选择表格》的主要条款内容为,就菜鸟本次其他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新加坡申通放弃根据菜鸟股东协议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份购买协议》《选择表格》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和分开,本次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阿里巴巴集团公告撤回菜鸟上市申请,并要约收购菜鸟少数股东的股权,公司作为菜鸟的股东,为了提升自身资产管理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对外投资项目的顺利退出,因此同意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的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加坡申通将不再持有菜鸟的股权。上述数据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签约、交割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否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并存续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本次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和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签署的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及中文译本;

4、就放弃优先购买权拟签署出具的Election Form及中文译本;

5、其他权益工具评估报告;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2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2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天科技”)、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淘天”)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二)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2幢4层419室

法定代表人:周荣博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1号楼3楼302室

法定代表人:张博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水产品冷冻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品花卉销售;电池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鲜蛋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珠宝首饰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衡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肥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淘天科技、杭州淘天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淘天科技、杭州淘天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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