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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未来房地产税的立法或明年内完成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各类立法项目116件。其中,第一类项目69件,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认为,这次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两个有趣的问题,一是房地产税立法列为5年内的一级立法;另一方面土地增值税立法在本次立法规划中并没有被列入。而之前财政部的立法规范中已经纳入了土地增值税立法内容。以现在的立法速度而言,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状况,未来房地产税的立法可能出现在明年内完成,或者在最后两年内完成。

2018年3月20日,财政部公布了2018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提到对土地增值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债务法、国家金库条例(修订)、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一定的立法成果。

叶永青分析房地产税立法列入一类项目,而增值税法未列入的主要原因是,这些重点法律不可能都挤在最后两年完成,势必有个排序的问题。未来如果土地增值税法会废止,个税法又会纳入购房利息扣除的条款,那么在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下,通过房地产税立法的同时放松限购取消土地增值税征收(对以上措施均考虑过渡安排),可以成为明年经济调整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而如果明年房地产税立法不能通过,那么以目前的税种优势判断,在税法制定上,增值税法的优先性必然会提前。对于社会争议较大的房地产税可能在最后两年出台,甚至继续拖延到经济形势允许的情况下完成。